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并结合学院实际,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院开辟“绿色通道”,学生可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困难学生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资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