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省招考办发布的关于《201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择优推荐毕业生到本科院校学习深造,使我院专升本工作能够公平、公正、优质、高效地完成,学院根据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深化教育教学管理体制和培养模式改革,充分调动专科层次学生主动学习努力创新的积极性,鼓励优秀专科生锐意进取,继续深造,不断探索建立不同层次或不同类型高等教育相互衔接的新体制,增强质量意识,推动我院教育教学改革向纵深方向发展。
二、报考条件
2013年应届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无警告以上处分(含警告处分),专业综合排名前30%的学生,或参加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和“全国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联合考试”成绩合格者均可报名(持两证报名的考生不占报考30%比例数,须上报合格考生名单)。
三、推荐程序
1.学生本人向所在系辅导员申请,辅导员对学生的基本资格进行审查后,对具备基本条件的专业学生,如申请人数不超过下达的该专业核准的专升本人数比例,各系可直接确认名单,并交学院招生就业处复审。
2.对具备基本条件的专业学生,如申请人数大于该专业核准的专升本人数,可按学生在校三年成绩排序,并确认专升本学生名单,如学生成绩出现并列,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推荐条件,择优推荐。
3.以各系为单位,由辅导员指导报考学生填写《201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采集表》并加以审核,审核合格后连同考生本人身份证,于2013年12月18日交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将对考生进行身份证阅读器信息采集及报考信息录入工作。(注:因考生的自然信息栏由身份证阅读器采集身份证生成,且不能人工录入,如考生本人因各种原因不能提供本人身份证的,招生就业处将不予办理专升本报名工作)录入工作结束后将于2013年12月 24日向各系返回由系统生成的《201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由考生本人核对其报考信息、本人签字确认,绝不允许他人代签。发现错误信息立即更正并确认签名,报考信息一经上报教育部学籍管理部门注册,不得更改。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发现错误信息的,后果自负。
四、日程安排
| 时间 | 事项 | 备注 |
| 2013年12月14日 | 各系统计报名情况 | 按文件要求推荐报名 |
| 2013年12月18日下午16:00之前 | 上交《考生信息采集表》、考生身份证、报名费150元/人、持双证报名考生名单 | 信息采集表要认真、准确填写,确保清晰。报名费严格按照省招办〔2012〕11号专升本文件执行。 |
| 2013年12月19日-23日 | 考生报考信息录入 | 招生就业处 |
| 2013年12月24日 | 向各系返还《报考信息登记表》,考生确认无误后签字 | 考生仔细核对报考信息,发现错误及时上报辅导员后,由辅导员统一上报招生就业处更改 |
| 2013年1月9日-10日 | 报名材料上报省招办 | 招生就业处 |
| 2013年3月12日9:00-15日9:00时 | 专升本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 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可填报两个院校相同专业志愿 |
| 2013年3月17日 | 专升本考试 | 9:00-11:00外语 14:00-16:30专业综合基础 |
| 2013年4月9日-12日 | “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剩余计划 | 未被录取考生可凭密码登录网上,填报征集志愿 |
五. 补办密码
考生密码信封丢失或忘记密码,须立即与所属系联系,系部核实身份后,填写《201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志愿密码申请表》报送招生就业处批准后,传真给省招考办信息处进行补办。
六、工作要求
专升本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关系到广大学生切身利益。各系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将专升本政策和考生必读传达到每位考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原则,有序、高效地完成专升本的各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