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教高[2012]5号(附件1)文件精神,我校2012年继续面向湖北省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以及举办有普通高职高专教育的成人高校,选拔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升入我校相应本科专业三年级插班或者单独编班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现将我校2012年专升本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升本考生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警告以上处分);
2、所学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近,修完普通高职高专课程且成绩良好;
3、身体健康。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凡符合条件的省内院校2012年应届普通专科(高职)毕业生,个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附件2)(只能填写一个与专科学习相近的招生专业),在5月7-11日间到就读学校教务处办理申请表和本人已修课程成绩单审核手续后,于5月18日以前到黄冈师范学院教务处报名。
外校考生在5月14-18日之间到我校现场确认,上交申请表和成绩单,缴纳报名费(130.00元),现场照相;我校应届专科毕业生在所在学院办理相关手续,所有报名学生须录入湖北省专升本报名系统,报名费以教学学院为单位收取,交学校会计服务中心,在5月17-18日将报名学生电子数据交教务处信息科,有关纸质材料交教务处学籍科。我校将对报名学生的学籍资格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获得我校专升本考试资格;外校考生由考生本人持相关证件和由报名系统产生的报考登记表于6月7-8日到黄冈师范学院教务处学籍科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本校考生以考生所在学院为单位领取准考证,在考前发放考生本人。
三、考试与录取
1、审核通过的“专升本”学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相关“专升本”课程考试。
2、考试时间:2012年6月9日。
3、考试地点:黄冈师范学院新校区教学楼。
4、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指导下,我校根据黄冈师范学院2012年“专升本”录取原则(附件4)从考生中确定拟录取学生,并在学校主页上公示,公示期间,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以申请查询(具体时间:6月25-29日),公示7天后,将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报湖北省教育厅复核备案,复核备案通过后,在我校网站上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录取考生按照我校“专升本”入学须知要求报到。
四、管理与待遇
“专升本”学生编入本科三年级插班或者单独编班组织教学,按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的要求管理。“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学习后,不得转学、转专业。 “专升本”学生修完本科学业,成绩合格者,按国家规定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文凭;达到学校学位授予要求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专升本”学生的就业按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政策执行。
五、招生专业计划
| 黄冈师范学院 学校代码:10514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计划数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020102 | 20 | |
| 教育技术学 | 040104 | 20 | |
| 汉语言文学 | 050101 | 35 | |
| 英语 | 050201 | 45 | |
| 日语 | 050207 | 20 | |
| 音乐学 | 050401 | 25 | |
| 艺术设计 | 050408 | 25 | |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070101 | 30 | |
| 电子信息工程 | 080603 | 30 | |
| 制药工程 | 081102 | 20 | |
| 生物工程 | 081801 | 20 | |
| 工商管理 | 110201 | 20 |
六、各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参考教材
(一)考试科目(附件5)
说明:大学英语考试中有听力,请考生自备调频收音机;6月9日上午考科目1,下午考科目2。
(二)参考教材(附件6)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3-8835812 0713-8621612(传真)
联系人:黄冈师范学院教务处学籍科赵老师
邮 箱:teaching@hgnu.edu.cn 网 址:http://www.hgnu.edu.cn
黄冈师范学院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