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普通中专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原则:今年我校普通招生实行阳光、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招生计划:今年我校普通招生计划为120名(其中维医学80名,维药学40名)
三、招生对象:2012年初中或高中毕业,参加今年升学考试或参加高考的应届初中和高中毕业生。
四、报名条件和有关要求:
①报名者必须带初中和高中毕业正原件、身份证原件、参加今年升学考试或高考的准考证原件、近期两寸照片两张到学生处报名。毕业证和准考证复印件和证明不受理。
②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学校统一安排入学考试,考试科目是汉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择优录取。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③考生必须按照所录取的专业入学,不允许调整专业。
五、报名时间:从8月27日至9月5日18:00点(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