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有些不法中介和个人假冒我校名义骗取广大考生家长的信任和钱财,这一非法的招生行为严重损害了广大考生的利益,也严重损害了我院的声誉。因此,我院向社会和广大考生郑重声明。
一、武汉民政职业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性质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地点为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路257号(无分校区联办点),武汉民政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均由武汉民政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实施。
二、我院招生对象为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考,湖北省艺术类高考,湖北省高职统考并达到相应录取分数线和录取规则的考生,招生专业及方向为:民政管理、民政管理(婚庆策划与服务方向)、社会工作、现代殡仪技术与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文秘(涉外秘书方向)、电子政务、康复治疗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儿童康复方向)、眼视光技术、康复治疗技术(老年康复方向)、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旅游电子商务方向)、涉外旅游、导游、园林技术、园林技术(景观设计方向)、服装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电脑艺术设计。
三、我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招生政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所属批次的招生分数线,严格按照湖北省招办和各相关省(市、自治区)招办规定的招生时间实行网上录取,坚持实施招生工作的“阳光工程”,坚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在招生工作中,绝不存在收费降分等情况。
四、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和个人承办招生录取工作事宜,任何中介或个人非法盗用我院名义在省内外发布虚假招生信息都属违法行为,欢迎社会各界、家长、考生监督和举报,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为:027-87178319 027-87178320 027-87405249。
五、我院新生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在新生到校办理报到手续时,由我校计财处在集中办公点统一收取。除此之外我校不向考生和家长收取任何费用,请各位考生和家长加强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