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关系学院201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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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学院201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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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招收2013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如下:

一、我校2013年拟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40人。招收专业包括:国际关系(综合政治方向、国际文化传播方向、国际法方向)、国际政治(国际政治理论与实践方向、国际事务管理方向)、世界经济(国际经济方向、政府采购方向)、政治经济学、中外政治制度、英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通信与信息系统、应用化学等学术型硕士,英语笔译、日语笔译、工程硕士等专业学位硕士。

二、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须在2012年9月12日下午17点之前向我校研招办提交《全国推荐免试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推免生登记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本人在校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以及获奖证书、英语等级证明等能证明申请者学业成绩和能力的材料;其中《推免生登记表》和成绩单为必须提交的材料。

申请英、日、法语语言文学专业学术型硕士及英语笔译、日语笔译等专业学位硕士考生须提交第二外语语种及相关成绩证明。

三、我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复试名单,由我校研招办向申请者发出是否参加复试的通知。

四、我校对推免生进行复试的时间定在2012年9月20日—9月21日两天,具体复试办法详见附件。复试合格后,经公示无异议者,由我校研招办出具录取接收函。

五、推免生被我校录取后,仍须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并按规定及时到指定报考点予以现场确认。

六、申请复试资格时提交《推免生登记表》复印件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后将《推免生登记表》原件送达我校研招办。

七、入学前如未能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推免生,我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 国际关系学院研招办(100091),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推免生申请”字样。

研招办电话和传真(010-62861184)。

诚挚欢迎优秀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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