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和中央政法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公布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名单的通知》,西安交通大学“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同时获得批准。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自通知下达之日起开始建设,建设期为5年。这是学校继“卓越工程师”基地之后所获得的又一个重要的国家级高水平人才培养教育基地。
根据《教育部 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精神,按照申报2012年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的要求,经中央部委属高校直接申报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申报,教育部、中央政法委组织专家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并经网上公示等程序,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58所高校获批“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以下简称“复合基地”),中国政法大学、复旦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等22所高校获批“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以下简称“涉外基地”),内蒙古大学、西南民族大学、甘肃政法学院、新疆大学等12所高校获批“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以下简称“西部基地”)。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清华大学百年校庆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的战略部署和行动指南,由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员会联合实施。其总体目标是经过10年左右的努力,形成科学先进、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教育理念,形成开放多样、符合中国国情的法律人才培养体制,培养造就一批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法律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