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生考试由初试、复试两部分组成。
(一)、初试
初试成绩由笔试成绩、高中阶段成绩和特长成绩三部分组成。
1.笔试成绩:
分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主要考察学生的理解、分析、计算、判断等能力。内容为非专业一般性题目;时间150分钟;每科100分,共计300分。
笔试时间:2013年3月31日上午9:30----12:00。
2.高中阶段成绩:
⑴考察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成绩,每门记10分、不及格记0分。高中生考察会考成绩,中职生考察第二学年成绩。
3.特长成绩:
指中职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得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高中考生获得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称号;体育类、文艺类方面获得一定级别的等级证书或在省市比赛中获奖。加分取最高项不累计。(具体加分项目见附录)
4.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免笔试(记满分)
(1)获得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称号。
(2)获得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C语言、JAVA语言)证书。
(3)汽车维修工证书中级以上或参加全国级汽车专业技能竞赛获奖(三等奖及以上)。
(4)导游证或饭店类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及以上)。
(二)复试
1、复试条件
初试结束后,学院将根据初试成绩,按专业计划数1:1.5的比例择优选拔进入复试,划定复试分数线。对于在本专业计划数1.5倍以外的考生,进行专业调整,根据志愿调剂到其他专业进行复试。考生按调整后专业参加复试,录取过程中及入学后不再进行专业调整。初试合格者才可参加复试 。
2、复试方法
复试以面试形式进行,学院根据招生专业特点和要求组织面试考核(满分100分)。重点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潜质和能力(包括理解能力、动手能力、表达能力、行为举止等)。
3.复试时间2013年4月13日上午8:30分开始。
被选拔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及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请考生4月12日前在我院招生网站上查询
(三)成绩评定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分数
考生总分(满分310分)= 【笔试成绩(满分300分)+ 高中阶段成绩(满分30分)+
特长成绩(满分20分)】×60% +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