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3年自主招生中,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首次提出了对有专长、技能等级的考生给予加分的政策,为了客观、公平、公正的落实加分政策,规范加分资质的审查、认定等环节的工作,特制订加分细则:
一、加分的条件及标准:
1.具有田径、篮、排、足、乒、羽等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者,经核实,由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破格录取,并满足就读专业。
2.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者,经核实,一等奖加60分,二等奖加40分,三等奖加20分记入总分。
3.获得声乐、器乐、舞蹈中级及以上等级证书者,经核实,高级加20分,中级加10分记入总分。
4.“三校生”加分原则。取得国家及行业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并报考相关专业大类的考生加40分,获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者加140分、优秀奖和市级技能大赛一等奖者加80分、市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加60分、三等奖加40分;获得中职学校校内技能比赛一等奖(以证书为准)的考生加20分。
5.以上加分政策均计入总分,但总分不得超过满分500分。
6.“三校生”免试原则。根据陕教职【2012】1号文件精神,获得全国、全省中等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者,经本人申请,省招办审核、备案,可免试进入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相关专业学习。
二、加分的程序:
1.考生填写并提交《自主招生加分申请表》,表样见附件;
2.考生提交相关资料:
(1)《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加分申请表》;
(2)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证书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参加自主招生考生的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审查、认定考生提交资料的真伪,并保留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4.按加分规定给予加分;
5.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决定加分;
6.公示:加分结果在学校网上公示三天。
三、加分事项受理时间及部门:
加分事项在2013年4月20日下午1—6时受理,受理地点在学院图书馆楼前。加分事项由招生就业处1人,实践教学处1人,纪检监察处1人组成加分事项受理组,共同完成此次工作,并将加分结果汇总后报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加分复议程序:
凡审定的加分分值与考生申请加分分值不一致的,学校将通知考生,考生由异议时可向招生办公室提出复议申请(029-81481111),最终由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裁定。
五、回避原则:
受理加分事项的工作人员,凡遇有熟识或与自己有密切关系的考生,应予回避;考生遇有与自身有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时,也可提出回避申请。
六、对违规行为的处理: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提交加分相关证件及资料,对于虚报、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获得加分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