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中药学专业教育标准》研讨会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召开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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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中药学专业教育标准》研讨会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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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学人才的培养,如何适应医学模式转变和大中药产业发展?教育部高等学校中药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本科中药学专业教育标准》研讨会1月7日、8日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召开。来自全国各高等中医药院校,以及其他开办中药学专业的高等学校的教学工作负责人,围绕《本科中药学专业教育标准》(讨论稿)(以下简称《标准》)展开研讨,着力研究建立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中药学类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体系。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副司长洪净,教育部高等学校中药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校长匡海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副校长程伟出席7日上午举行的会议开幕式并讲话。开幕式由中药学教指委秘书长、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李永吉教授主持。

程伟副校长代表学校对各位领导和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欢迎,并对大家多年来给予学校各项工作的关心、支持与帮助表示感谢。他介绍了学校的基本情况,特别是在中药学类专业人才培养工作方面的有关情况,并表示作为新一届教指委主任委员单位,学校将责无旁贷地完成教育部高等学校中药学类专业教学指导会的各项工作安排,积极推进中药学专业教育教学改革,为全面提高中药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做出更大贡献。

洪净副司长在讲话中代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对本次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向与会的各位专家致以新年的问候,并对承办单位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精心的会务准备和服务工作表示感谢。她说,中药学专业是中医药人才培养的主体专业之一,也是中医药院校设置最早的专业之一,多年来为中医药事业培养了大批人才,相信《标准》的制定出台将对进一步提高中药学人才培养质量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她还就《标准》的制定和完善提出指导性意见:一是要尊重规律,突出特色,既要遵循高等教育的规律,也要遵循中医药人才培养及人才成长的规律,同时还要体现中医药特色;二是要借鉴药学、中医学等专业相关工作的成功经验,同时体现中药学专业特点;三是要与学科建设相结合;四是要与教育教学改革相结合;五是要与中医药走向世界的战略相结合。

匡海学教授在讲话中代表教育部高等学校中药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向各位与会代表表示欢迎,向积极支持中药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专家学者表示感谢。他简要回顾了我国中药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历史成绩,并分析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强调《标准》的制定要坚持“传承有特色、创新有基础、服务有能力”的工作原则,着力研究建立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中药学类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体系。他说,中药学教指委自2013年7月正式成立以来,按照教育部中药学专业认证试点工作安排,在认真总结我国中药高等教育经验和《中药学专业认证标准》的基础上,通过认真的调研研究,吸收中医学专业认证和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经验并合理借鉴国际先进做法,完成了《标准》的起草工作。举办此次研讨会的目的是充分听取各高等中医药院校、各行业专家对《标准》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促进中医药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提高中医药人才培养质量。

据介绍,该《标准》强调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理念,把社会评价作为衡量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把学生评价作为衡量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同时关注教师发展,强调加强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完善教师培养制度。《标准》还根据中药学的学科属性、知识传承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确立了中药学专业人才培养的思想品德与职业素质目标、知识目标、专业能力目标及相应的办学标准等。

在为期两天的会议研讨交流中,与会专家学者们紧密结合国家本科中药学专业教育的整体情况,以及各高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分为两个讨论组,对《标准》的具体内容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教育部高等学校中医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天津中医药大学副校长周桂桐教授和天津中医药大学药学院院长张艳军教授分别代表两个讨论组,在1月8日的会议闭幕式上对小组讨论情况进行总结和介绍。匡海学教授在会议总结讲话中对各位专家学者求真务实的工作精神和高水平的意见建议表示感谢,并表示中药学教指委将根据对大家意见建议的认真整理,对《标准》进行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他还希望各位专家回到各自的学校后,继续向学校相关方面的专家和专业教师征求对《标准》的意见,以促进《标准》的不断完善。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还在匡海学校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参观了学校图书馆和药学院部分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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