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2014年招收保送生实施办法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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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2014年招收保送生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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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确定拟录取名单及公示

我校根据文化考试成绩和专家组面试意见以及教育部公示的资格名单确定保送生拟录取名单,并报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保送生拟录取名单在江苏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同时通知学生所在中学,在中学校内进行公示,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备案与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我校2014年保送生。

(五)录取

2014年4月1日前,被我校认定的保送生须将填写好的所在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印制的2014年保送生登记表和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我校在教育部公示的保送生名单中再审核拟录取考生的保送资格(www.chsi.com.cn),审核通过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保送生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在未接到我校寄发的录取通知书之前,拟录取考生必须做好参加高考的准备。

六、监督机制

(一)根据要求,所有考核将进行全程录像。

(二)我校校纪委、监察处将全程参与,予以监督。

(三)监督电话:0511-8878012。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2013

招办网址:http://zb.ujs.edu.cn

联系电话:400-0511-365

传   真:0511-88791785

八、若国家或江苏省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九、本实施办法由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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