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阳曾说:“悲剧产生于冲突,冲突双方分别代表着真与假,善与恶,等对立的两级,而且往往以真,善等美好的一方失败,死亡,毁灭为结局。”但影片呈现给我们的,却偏偏将真爱与大爱放置在冲突的两极,在社会法律的压制下,必须去毁灭其中的一方。这样,我们的评判标准被彻底打破,不论倾向哪一方,结局都不尽如人意,或许可以称它为“双面悲剧”
悲剧的第一方面,被拐儿童亲身父母的无奈与挣扎,绝望与希望。影片一开始就讲述了田文军三年苦寻子的悲情故事。寝食难安,日夜思念,深深自责,变卖房产,骗子抢钱,街头摆摊,一次次在希望中陷入绝望,在绝望中寻找希望。“万里寻子会”,一个由丢失孩子家长共同组织的团体,这里有辞去工作找孩子的父亲,有每天满街跑,被人认为是疯子的母亲,有寻子六年整日诵经拜佛做善事的韩总。他们代表着的不仅仅是失去孩子的家庭,还代表着父母对孩子最坚定伟大的爱。孩子的丢失或许是一种偶然,但带给父母的却是一辈子无法抹去的伤疤,父母背负着自己对自己的不原谅,觉得生二胎是一种背叛。在这样无奈与纠结中,终日忧郁,不见阳光。这时我以沉浸在对父母的同情,对人贩子的恨之入骨中不可自拔。
但导演却在这时抛出了第二颗催泪弹——养母李红琴的视如己出的大爱。这也是悲剧的第二方面。一个被丈夫欺骗了半生的乡下女人,一个对捡来的孩子疼爱有加的乡村妈妈,这样的人物设定本是足以博得观众同情的,但她却是人贩子的老婆。本以为看到父亲寻得孩子时,会从之前的压抑绝望中长出一口气,但同时却又陷入李红琴的无力挣扎中。只身一人来到深圳,受尽歧视与拒绝,为的只是要回“自己”的孩子,顺着水管爬上三楼,为的只是隔着玻璃摸摸女儿的小手。她所彰显的,是一种本能的母性的伟大,但法律以社会给她的却是冷漠与绝情。此时心中的天平又偏向了这一方,被这个满目沧桑,无力却又坚定的眼神一次次的感动落泪。当看到李红琴被丢失孩子的父母谩骂殴打时,我不知道是该大呼痛快,还是揪心痛惜。正如影片没有结尾一样,这个问题在所有观众心中都没有答案。
即便白纸黑字的法律能清晰地解决这个矛盾,但在道德上,永远是一片模糊。爱的世界里本没有法律,没有对错,又何谈答案?这一切,在父亲与养母同说出:“不要给他吃桃,他会过敏”时,就已注定,双方都值得尊重和敬仰。
包头市第一中学 高二(2)班 惠佳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