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理工大学章程》核准通过正式公布实施_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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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安理工大学章程》核准通过正式公布实施

日前,《西安理工大学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经陕西省教育厅发文,正式予以核准,标志着历时两年的安理工大学章程制定工作圆满完成,安理工大学从此进入“章程时代”。

安理工大学章程制定工作以“严谨、规范、简洁、明确”为原则,在充分调研、多方参考、广泛征询、集思广益的基础上,历经多次增删修改,最终《章程》成文共5500多字,分11章78条,包括总则,举办者和学校,教育形式和学科门类,学校管理体制,学院(部),教职员工,学生,校友、校友会、基金会,资产、经费与财务管理,校徽、校旗、校歌、校庆日和附则等11项内容。

建立和完善学校章程,实现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是《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赋予学校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依法治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依法治校进程的加快,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已成为高等学校面临的迫切任务。2012年初,陕西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高校章程修订工作,安理工大学入选首批开展试点工作的10所高校之一。3月,安理工大学成立了由刘丁校长任组长的章程制定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启动安理工大学章程制定工作。6月,章程起草小组完成章程草案初稿,其后,在全校范围内征求意见,先后召开了干部座谈会、教授座谈会、专家座谈会、教职工座谈会、民主党派座谈会、校友座谈会、学生座谈会等各层次会议;8月,章程草案第二稿修改完成;9月,章程草案进行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第三稿;10月,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章程报送陕西省教育厅核准。其后,根据陕西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提出的核准意见,又经多次修改后,于2014年3月3日由陕西省教育厅发文正式予以核准。

《章程》核准通过并颁布实施是学校办学历史上的一件大事,对进一步明确学校的法律地位和办学自主权,规范学校行为,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提高办学水平将发挥重要的引导、规范和保障作用。

  • 西安理工大学是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高校。学校是我国西北地区水利水电、装备制造、印刷包装行业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和科研中心之一。学校的前身是成立于1958年的北京机械学院和成立于1960年的陕西工业大学。北京机械学院由北京机器制造学校、北京工业管理学校和北京工业干部学校组建而成。北京机器制造学校.......【详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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