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下午,天津师范大学在会议中心中报告厅举办中心组学习报告会。邀请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胡建淼作题为“继续坚持依法治校,努力推进高校治理法治化”的专题报告。全体校领导、全校处级干部、机关科级干部约200人参加了报告会。报告会由校党委书记杨庆山主持。

报告会现场
胡建淼在报告中,着力分析了为什么要继续坚持依法治校和高校治理法治化,怎样理解依法治校和高校治理法治化,如何继续坚持依法治校、推进高校治理法治化三方面内容。并结合浙江工商大学在依法治校方面的创新实践举措,深入阐释了当前高校推进治理法制化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
杨庆山书记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胡建淼教授的报告生动精彩,不仅让我们深刻认识到“一流的大学必须有一流的管理,科学、民主、依法是我们今后管理工作的重点”,更对我们完善学校治理体系和实现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胡建淼,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兼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顾问,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工作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中国首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摄影:新闻中心 赵娟
编辑:张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