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下达2014年审核增列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及撤销的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14]14号)及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发布了《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审核增列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及撤销的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苏学位字[2014]8号),我校申请增列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批准。
同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批准华中科技大学等高等学校开展建筑学学士、硕士专业学位和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29号),我校获批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有效期为2014年5月-2018年5月。至此,我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数量达到4个,分别是建筑与土木工程、环境工程、城市规划及艺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