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服制》公布(1912年10月3日)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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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服制》公布(1912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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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10月3日 (农历八月廿三),《民国服制》公布。

《民国服制》规定:“男子礼服分为大礼服、常礼服2种。其中大礼服分书用、夜用2种:书用大礼服为西式大氅式;夜用大礼服类似燕尾服,但后摆呈圆形,裤用西式长裤。常礼服也分2种:一为西式,一为袍褂式,均为黑色,衣料采用国产丝、毛织品或棉、麻织品。女子礼服则只有1款:上用长与膝齐的对襟长衫,下用长裙;衫裙均加绣饰。穿着礼服出席丧礼时,男子要在左腕缠上黑纱,女子则在胸前缀以黑纱结。《民国服制》还对礼帽、礼靴等作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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