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公诉厅副厅长、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硕士兼职导师张相军博士来中国青年政治学院讲座。他结合自己多年来各地调研的司法实践经验,以冤假错案实例为切入点,为同学们解读了当前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实质与发展前景。
张相军检察员讲授的内容主要围绕着三个方面:冤假错案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的改革的基本内涵、怎样理解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的改革以及如何应对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的改革。“所谓的‘冤’是栽赃罪行,‘假’是捏造犯罪,错包括错抓和错放。冤假错案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是可以尽量避免但不可能避免的。”张相军首先对冤假错案的内涵及其产生做出解释。之后,他又介绍了冤假错案产生的原因,如违反规律的限期破案、科学证据的不当解读、刑讯逼供、徒有虚名的分工合作、超期羁押、形同虚设的法庭审判等。“尽可能防止冤假错案发生的核心在于制度的完善。”他总结道。
接下来,他为同学们解读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包括“发挥审判的核心作用——庭审的实质化”和“侦查、起诉均按照审判的定罪量刑标准”。他还提醒同学们应避免几个误区。首先,“以审判为中心”不意味着“以法院为中心”,关键是发挥审判过程的核心作用;其次,“以审判为中心”不与检察机关对法院的法律监督权相悖。因为检察机关的监督更多是事后的监督;第三,这也不会影响公检法的权力制约;最后,公诉人仍然可以发挥主体作用,因为庭审是三方共同主导的。

最后,关于如何应对改革的问题。张相军认为,无论是公安机关还是检察院、法院,都必须对这一改革形势做出新调整,如改善证人不出庭的现状、检察机关引导、监督公安机关等等。张检察员指出,可以通过强化检察机关诉前的指导作用、审前的过滤作用、强化控辩协商以适用简易程序、提高公诉人的应诉能力、强化人权保障尤其是辩护律师的职业权利等多种途径以实现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模式。
讲座结束后,张检察员还与学生们围绕着“非法证据的排除”“存疑不诉如何具体实现”“警察出庭作证的情形”等内容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法学院李卫红教授担任本次讲座主持人。 摄像/朱毅臻 于洪捷
记者:张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