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航空护林总站与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签订共建协议_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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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方航空护林总站与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签订共建协议

10月20日,北方航空护林总站与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签订合作共建签约仪式在仙林校区举行。双方约定,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的教育、科研、培训等资源优势和北方航站的业务实践、装备与基地优势,在人才培养、教育培训、科技研发、学生实习与就业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

北航总站总站长、党委副书记张惠新,党委副书记、副总站长周俊亮,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党委书记王邱文,校长张高文,常务副校长张治平等领导出席仪式。

王邱文书记致辞对北航总站领导一行表示欢迎,并对学校和总站的全方位合作前景表示乐观。张高文校长简要介绍学校基本情况与办学特色,重点介绍学校近年在森林消防和森林警务航空方面开展的突破性工作。

张惠新总站长简要介绍了北方总站的发展历史与工作情况,并希望站校双方充分发挥优势,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以及课题攻关等领域深入合作。周俊亮副总站长就双方开展合作的具体方面作了介绍。

根据协议,双方将结合森林航空消防行业工作需要,开展科研联合攻关,互派业务骨干开展交流活动。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将在北方航空护林总站建立教学实习基地,选派教师到基地挂职锻炼或开展业务实践,选派学生进行业务实习。北方航空护林总站在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建立在职人员业务培训基地,提高森林航空消防干部职工队伍素质。此外,针对目前森林航空消防学科薄弱的实际,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消防工程专业将开设森林航空消防必修课程,并根据教学和实训的需要,聘请航空护林专家作为外聘教师。

近年来,森林航空消防已经成为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的重要手段,森林航空消防作用凸显,但森林航空消防科技水平不高、科研力量不强、人才队伍断档等矛盾日益突出,森林航空消防学术研究也大多缺乏实践基础。此次双方合作共建协议的签订是我国森林航空消防领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一次突破。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办公室、教务处、科技处、森林消防系、林火中心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共建仪式。

  •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是由国家林业局主管、与公安部共建的我国唯一一所承担着培养、输送高素质森林公安、森林消防专业人才,培训在职森林公安民警和森林防火指挥员,开展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科学研究重任的公安本科院校,在我国公安和林业高等教育布局中地位特殊、使命重大。学校可溯源至1941年建立的南京特别市立第一职业学校,1947年从该校分离出来成立南京市农业职业学校独立办学.......【详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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