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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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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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重点大学,国家首批“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我校2016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收符合我校培养要求的来自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报名条件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①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③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具体实施区域、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办法和结果由各省(区、市)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二、招生计划

2016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为150人,招生科类为理工类,招生专业为: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经济管理试验班(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工业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机械类(含机械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车辆工程、工业设计)、材料类(含材料科学与工程、功能材料、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材料物理)、工科试验班(含冶金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矿业类(含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测绘工程、资源勘查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土木工程)

我校将根据各省考核合格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情况确定招生专业(类)、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并于高考后、高考成绩公布前在东北大学招生网公布。招生计划由我校事先预留,不占我校在各省公布的普通类统招计划。我校在办理录取手续时根据实际录取人数将招生计划分拨给各省,并将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报名程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 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报名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准确、清晰,所有材料均须加盖中学公章。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报名截止4月25日。

四、选拔程序

1.初审及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组织专家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于5月30日前在东北大学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2.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我校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所占比例和生源质量情况,确定在各省(市、区)的分专业(类)招生计划,并通过东北大学招生网公布。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适当调整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类)。

五、录取

经公示无异议的农村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政审体检合格,按照考生所在省农村单独招生志愿填报要求和我校相关要求填报高考志愿,高考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理工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和所填报专业志愿,结合我校在考生所在省投放的高校专项(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直至录取额满。按专业大类录取的考生,入学后需参加相应学院的大类招生专业分流。

六、监督机制和申诉渠道

1.东北大学高校专项(农村单独招生工作)在东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学校监察办公室全程监督,监督申诉电话:024-83687318。

2.考生或中学应如实推荐和报送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等违规违法行为,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空缺名额概不递补。

七、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11号  邮编:110004 

部门: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4-83687392

东北大学招生网:http://www.neuzs.com 

八、本简章由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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