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张元虎与昌吉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管白楠共同签订合作培养协议,此举代表两所学院联合培养本科层次应用型人才试点项目工作正式启动。

按照双方合作内容,自2016年起,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热能动力设备与应用专业对接昌吉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开展“3+2”联合培养模式,即学生在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学习3年,第五学期末经转段考核合格后,进入昌吉学院学习2年,完成5年学习任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由昌吉学院颁发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专业对接昌吉学院自动化专业开展“4+0”培养模式,即学生在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完成四年学习,昌吉学院负责人才培养质量的监控,对完成全部学习任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由昌吉学院颁发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今后,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与昌吉学院将按照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标准和技术技能型人才要求,联合行业、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享教学师资、实验(训)设备、实习基地等资源,双方将共同为区域经济发展培养高质量应用型人才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通讯员:白晓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