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北医学院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 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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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北医学院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 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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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下午,川北医学院党委中心组在顺庆校区科技楼九楼会议室召开理论学习(扩大)会,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朱燕萍在会上作了“学习新条例,展现新作为,以铁的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学习”辅导报告。学校党委中心组成员,副处级以上干部,学校纪委委员,学校及附属医院纪委全体人员,学校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特邀党风廉政监督员,附属医院党委、各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负责人,教职工支部书记等参加学习。报告会由学校党委书记张勇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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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燕萍在报告中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围绕重新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和特点、《条例》新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条例》等三个方面,重点对新修订《条例》的“独特亮点”,即:“一个思想、两个坚决维护、三个重点、四个意识和四种形态、五处纪法衔接和‘五位一体’发展理念、六个从严、七个有之、八种新型违纪行为”等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全面讲解。朱燕萍指出,学校各二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领会把握其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有利于学校健康发展的良好政治生态和教育环境。

朱燕萍就如何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指出:一要加强教育,提高认识。学校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要切实加强纪律教育,把学习《条例》纳入附属医院党委、学校各党总支和各党支部理论学习内容,纳入党校的教育课程;二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把从严贯彻《条例》作为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具体体现和实际行动。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模范遵守《条例》,作出表率,各党总支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每一名党员干部要真正把《条例》刻在心上;三要强化监督,从严执纪。校纪委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协同。要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把“关键少数”抓住,把领导班子抓住,把党员领导干部抓住,通过严要求、严管理、严监督,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守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

张勇在学习报告会上讲话强调,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是当前全校师生党员干部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新修订的《条例》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化的成果。学校党委常委班子及全体成员要带头学习,带头严格遵守各项具体规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党委宣传部门要抓好宣传教育工作,将《条例》作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刻理解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的意义,抓好《条例》的学习和执行,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二是要牢记管党治党从严要求,自觉执行好《条例》明确的各项内容。新修订《条例》,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为严格的纪律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通过《条例》的集中学习和贯彻,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严守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三是要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学校党委将建立校内巡察制度,开展校内巡察工作,围绕十一届省委巡视省属高校发现的主要问题,针对“八个方面”的巡视重点,实事求是查找问题、发现问题,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学校纪委要结合巡察结果,加强对《条例》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协同,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对违纪行为不姑息、不放纵,违纪必究、执纪必严,坚决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通讯员:陈飞宇 霍学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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