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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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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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及青海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结合本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接受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教育招生考试院、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学院招生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第三条 学院名称: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Qinghai College of Architectural Technology)。

国标代码:12974

学院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96号。    

第二章 办学性质

第四条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为国家公办、全日制的建筑、通信类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设立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职责包括:制定本院招生章程、招生工作规定及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院情况和录取规则;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处理本院录取工作的遗留问题;完成与招生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录取条件及规则

第六条  录取条件

必须是在相应批次报考我院专业且政审合格、体检合格、高考成绩符合所在省划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     

第七条  录取规则

1.总原则为根据考生志愿及本院招生计划、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外语课程均使用英语教学。

3.对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学院将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4.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考生,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执行。

5.因生源不足,本院可以对招生专业计划进行调整。

6.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八条 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对新生进行严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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