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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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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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学历证书

第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毕业证书种类:普通高职(专科)。

第六章  学费及资助体系

第十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严格按青海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收费如有变动,依据当年省发改委核定标准为准。

1.普通高职(专科)建筑类和通信类专业学费4200元/人、学年。

2.住宿费按不同条件,收费标准分别为800-1200元/人、学年。 

第十一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较为完善的助学体系:

1.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奖励额为每人每年8000元。

2.学院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

3.学院设有“小岛奖学金”,奖励额为每人每年1000元。

4.学院设有“国家助学金”,对高职(专科)学生分三个档次,资助额分别为每人每年平均3300元;中职学生资助额为每人每年2000元。

5.学院设有优秀学生学期奖学金,分甲、乙等,奖励面占班级人数的15%,甲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300元,乙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200元。

6.学院有贫困学生月补助,对贫困学生每月给予适当困难补助。

7.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8.学院对中职学生实行减免学费政策。

9.针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实行求职补贴政策,每人一次性补贴1000元。

10.校友助学金:每人每学年5000元(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每人每学年1000元(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

第七章 中高职联合培养

第十二条    专业及培养形式

1.专业名称:大数据与会计 ,专业代码:530302

2.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3.学    制:二年

4.办学地点:玉树州职业技术学校

5.毕业证书获取:学生在玉树职业技术学校学习期满且学业合格后,由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高职)专科学历证书;

6. 录取形式:通过单考单招考试达到我院录取条件,经录取后升入玉树班学习。

第八章 其他

第十三条  附则:本章程于2006年开始实施,适用于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自通过之日起执行,后逐年修订,由我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网址:http://www.qhavtc.edu.cn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971—6256346、6256322、8125393                

邮政编码:81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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