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工作,准确、深刻领会《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文件精神,3月23日下午,教务处组织召开《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专题学习会。学校副校长蒋贻杰主持并作总结讲话。教务处领导、各二级学院院长参加会议。

会上,教务处领导领学了教育部联合工业信息化部等8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下称《规定》)文件,就《规定》的修订背景、总体情况、对比2016年版本有哪些变化、优化以及要求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解读,尤其对《规定》中的1个“严禁”和27个“不得”进行重点强调。除了重点学习《规定》中划定的实习管理“红线”外,还对4个方面的修订内容进行了学习。一是进一步强调了实习的性质并优化内涵和边界,将“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统一为“岗位实习”,同时提出,符合条件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厂中校、校中厂、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等,可作为实习单位;二是要求实习单位名单须经校级党组织审议并对外公开,实习中遇有突发事件或重大风险应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做好分类管控;三是推动实习深度融入校企协同育人,支持结合学徒制培养、中高职贯通培养等合作探索多种形式的实践性教学改革;四是加强部门和地方协同配合,要求跨省实习须事先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按程序报省级主管部门备案。
蒋贻杰作总结讲话。她要求大家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做好新时期顶岗实习管理工作。她要求教务处要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开展《规定》学习和宣传工作,推动师生对《规定》应知应会,同时针对《规定》的各项政策和要求,对现有流程加以完善。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规定》的重大意义,明确行为准则,准确把握1个“严禁”、27个“不得”,不踩红线、不越底线;各二级学院还要组织全体教师进一步精读、学习《规定》,强化实习指导,压实责任。
此次会议旨在加深各二级学院对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思想认识、明确努力方向,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对实习管理和过程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稳定推进学校顶岗实习运行与管理工作有重大意义。(图文:教务处 黄秋玲 编辑:陆仕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