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航空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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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航空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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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文件要求,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监察部门的全程督查。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航空学院

国标代码:11736,在陕招生代码:8053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航空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设有飞行器学院(民航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材料工程学院、能源与建筑学院、车辆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学院、理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军士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和体育部等17个教学单位。开设飞行技术、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器人工程等36个本科专业,覆盖航空航天、机械、材料、电气、交通运输、工商管理等19个专业大类。现拥有国家级一流专业1个,省级一流专业6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4个;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等19门。获得教学成果奖14项,其中国家级1项,省级特等奖1项、一等奖5项。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2800余人。

第五条  办学地点

沣惠校区:西安市西二环259号  邮编:710077

阎良校区:西安市阎良区蓝天二路9号(国家航空产业基地)邮编:710089

学校网址:http://www.xaau.edu.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代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行使职权,贯彻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http://zb.xaa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9-84257775  84250446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批准和备案,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均以各省级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第九条  学校飞行技术专业面向河北、河南、陕西招生,分省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条  学校与德国北黑森应用技术大学中外合作本科教育项目计划90名,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以相关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参加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本科招生专业有汽车服务工程、物流管理,招生计划共计80名。

第十二条  学校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定向培养军士,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为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在省内组织专业课校考,外省不组织校考,直接使用省级招考部门组织的专业课统考或联考成绩。分省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四条  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校上线考生生源的不平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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