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所由国家创办的高等药学学府,是我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学校坐落于钟灵毓秀的古都南京,始建于1936年,秉承“精业济群”的校训精神,以“培育药界精英、研发普惠良药、贡献幸福生活”为使命,为国家培养了10万余名高素质药学专门人才,一大批学术栋梁、行业领袖和政界精英在卫生健康事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拓展素质教育,选拔艺术人才,繁荣校园文化,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23年继续开展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
符合2023年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份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报名条件,具备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综合素质全面、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的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考生须艺术特长突出、接受过系统的专业训练,能演奏大型协奏曲难度的独奏作品。每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艺术特长项目,不得兼报。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达到艺术(业余)水平考级九级及以上水平
2.高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类(限所报考项目类别)集体、个人比赛(展演)获得设区市级二等及以上奖项,或省级及以上比赛三等及以上奖项。
3.高中阶段具备至少一年的乐团表演经验。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的原件扫描件。
三、招生项目及计划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和我校高水平艺术团实际需求,2023年招生人数为2人,招生项目及拟认定人数如下:
四、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12日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gspystbm/),注册账号后登录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完成在线报名,请确保申请表中各项信息填写正确、完整且按要求加盖中学公章。系统中要求上传的各项材料均须真实、完整、清晰,不需要邮寄,材料原件将在测试报到时审查,请考生妥善保管。
五、选拔程序
(一)资格初审
学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在中国药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和报名系统中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二)专业测试
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测试
1.报到和测试时间:
2023年3月中旬。
2.测试内容:
演奏:准备能够充分体现自己艺术特长最高水平的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不带伴奏,总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主要考察演奏技巧及音乐表现能力。
具体测试方案及安排将于测试前10日左右在中国药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公布,测试方案视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
(三)录取办法
1.学校按照艺术团建设需要,在艺术水平测试成绩不低于80分的考生中,按艺术水平测试成绩排名为序择优认定给予入选资格的考生(如遇评分同分或项目空缺情况,按圆号、低音提琴、双簧管、大提琴顺序依次给予资格),录取时按照公示顺序录取,录满2人为止。入选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数的2倍。
2.学校将入选考生名单及等级在中国药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自动取消入选资格,空缺名额
递补。如有弄虚作假者,经核查属实,学校将取消考生入选资格。
3.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入选名单及等级上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办公室备案。
4.高考成绩公布后,入选考生自愿与我校签订《中国药科大学2022年高水平艺术团录取协议》,具体条款以签订协议为准。
(四)录取专业
获拟录取资格考生在学校指导下进行专业(类)填报,学校安排以下专业供考生选择:
1.经济管理试验班(医药方向)
2.英语(医药方向)
说明:上述专业(类)文理兼收,高考改革省份不限选考科目。若考生报考的专业2023年实施按类招生,则考生按报考专业所在专业类进行录取、培养和分流。
六、优录政策
凡取得我校高水平艺术团入选资格,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填报高水平艺术团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在考生所属省份公布的我校同科类(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招生专业范围内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根据规定,给予相应的优录政策。
(一)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且在我校本科一批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经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批准后,我校给予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区、市),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教育部及相应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政策执行。
(二)高考综合改革省市
高考成绩达到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江苏、广东、福建、湖南、湖北、辽宁、河北、重庆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X分及以上,经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批准后,我校给予录取。
七、注意事项
(一)统一组织高水平艺术团测试的省(区、市)的考生,须参加省级统一测试并达到合格水平。
(二)我校高水平艺术团选拔录取的考生,必须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参加学校高水平艺术团的训练和比赛活动。
八、监督机制
(一)中国药科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中国药科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生工作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监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督。
电话:025-86185570
九、联系方式
中国药科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电话:025-83271319、83271422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
邮编:211198
网址:http://zb.cpu.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药科大学本科招生办
十、其他
(一)若教育部或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政策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本科招生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招生简章由中国药科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