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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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技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中国高校之窗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羽毛球高水平运动队发展规划,现面向全国招收羽毛球运动水平突出,综合素质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及专业计划

1.招生项目:羽毛球

2.招生计划:

总计划26人,其中男子0—26人;女子0—26人。

3.招生专业: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汉语言文学、广播电视学、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金融工程、旅游管理、物流管理。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考生符合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条件,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未参加过全国学生运动会规定的羽毛球限制性赛事,包括全国羽毛球青少年比赛(分站赛)、全国青年羽毛球锦标赛、全国单项羽毛球锦标赛、全国团体羽毛球锦标赛、全国羽毛球冠军赛;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方可报考: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注:应届高中毕业生限2020年9月1日(含)以后参加的比赛。往届高中毕业生限2019年9月1日(含)以后参加的比赛且需由所在中学出具往届生证明。

三、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23年1月9日至2月10日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附件要求:考生除认真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外,请严格按以下所列清单顺序将图片文档粘贴在同一个word文件中,并命名为“运动员姓名+报名材料”(例:王**报名材料),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附加材料位置,具体清单顺序如下:

(1)运动员等级证书扫描件(姓名等级页)

(2)身份证扫描件(双面)

(3)获奖证书扫描件

(4)参赛秩序册成绩册扫描件(封面+姓名页)

(5)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http://ydydj.univsport.com)本人页面截图

(6)学历证明(应届生须提供盖学校公章的高三在读证明,往届生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

3.下载打印并上传申请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认真核对申请表中填写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苏州科技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并由学籍所在中学相关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加盖中学公章后再扫描为图片文档上传至报名系统。

四、选拔程序

1.资格初审

我校根据考生报名材料,按照招生项目和报名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对于未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报名材料,我校将不予初审。学校在2023年3月1日前将初审合格名单公布在苏州科技大学招生办网站(http://zsb.usts.edu.cn)进行公示。

2.专业测试

羽毛球项目实施全国统考。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指定的统考报名方式报名(详细报名信息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我校将根据全国统考成绩分布情况提出本校相关项目专业合格成绩要求,结合报名资格审核结果,确定本校专业考试合格名单。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以下规则排序:1.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同分排序规则;2.同级别赛事按照单打、双打、混双成绩顺序认定,名次高者优先;3.全国赛事前3名优先于省级赛事第1名,省级赛事第1名优先于全国赛事第4-8名,全国赛事第4-8名优先于省级比赛第2-6名。如仍无法排序,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考生排序。

3.文化考试

(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的考生,应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指定的报名方式(详细报名信息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报名参加文化考试,并按时在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考场参加文化课考试。

未参加文化课考试的考生不得享受我校A类政策。

(2)其他等级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4.公示拟录取人员名单

根据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及考生与我校签约情况,确定最终拟录取人员名单,同时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教育部学生司备案并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我校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对象。

5.录取

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按照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填报学校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须符合选考科目要求)。学校经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后,根据省级招办的录取规则和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政策,按不同政策录取:

(1)A类政策。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的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优秀”等第,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所划定的合格线,并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学校即予以录取。根据规定,享受该政策的考生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2)B类政策。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等第的考生,经我校同意可享受该类政策,但须参加高考,并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填报我校志愿,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学校即予以录取。根据规定,该类考生不得超过本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3)C类政策。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等第的其他考生,经我校同意可享受该类政策,但须参加高考,并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填报我校志愿,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学校即予以录取。

注:①对于高考综合改革、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②考生必须符合生源地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有关高考报名、运动员统一测试等要求,否则不能录取。

五、监督机制

1.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学校监督联系电话:0512-69379060(该电话仅受理投诉、举报,不提供招生政策咨询),邮箱: jcc@mail.usts.edu.cn。

2.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肃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录取资格。

六、联系方式

地  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区)学府路99号

邮  编:215009

电  话:

0512-68096117(招生办)

0512-68083745(体育部)

网  址:http://www.usts.edu.cn

E-mail: zsb@mail.usts.edu.cn

微信公众号:苏科大本科招生

七、其他说明

1.本简章内容若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2.学费、住宿费按江苏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

3.本招生简章由苏州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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