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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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高校之窗

一、学校简介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成立于1960年,是一所工科见长、管经文理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上海市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建设(培育)单位。

学校是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培育单位,浦东新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人才培养覆盖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理学、艺术学6个学科门类、23个专业类别。现有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47个本科专业、18个高职专业。拥有“上海市热物性大数据专业技术服务平台”、“上海先进热功能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电子废弃物资源化协同创新中心”、“上海市逆向物流与供应链协同创新中心”、“上海市标准化创新中心(物流)”、“上海市职业技术教师教育研究院”、“上海市劳模文化研究中心”等省部级科研平台。与上海材料研究所联合共建“上海市工程材料应用与评价重点实验室”,与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检测中心合作共建“工信部重点实验室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分实验室”。同时拥有全国首批“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及上海市首批“学生(青少年)科创教育基地”。学校注重产教融合,与江南造船、商飞、华虹、航天八院、上海电气、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等著名企业和科研院所开展全面合作。依托二工大国家大学科技园和在长三角地区的数十个技术转移工作站,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与浙江省武义县共建的“智能制造”产业技术研究院成功落地并正式运行。学校目前与37个国家和地区的160余个高校和机构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现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1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个,国际联合实验室及联合研究中心16个,与海外联合申报欧盟伊拉斯谟+项目10项,开展学生国(境)外项目近150个。

学校区位优势明显,师资力量雄厚。金海路校区地处上海浦东金桥,紧邻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与众多世界500强企业毗邻,占地近800亩,校舍面积近40万平方米。学校下设17个二级教学单位,全日制在校生13000余人,拥有一支综合素质高、科研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近45%,拥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东方学者特聘教授、曙光学者等各级各类人才四十余人。

二、招生计划与专业目录

拟招收硕士研究生850人,其中全日制800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8人,含推免生),非全日制5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招生计划数为准。各学位点及各方向招生人数仅供报名时参考,录取时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学科方向发展需求等做适当调整。

招生专业目录详见http://yjs.sspu.edu.cn/qsgz/qsjz/107166.htm。

三、学制

国际商务(025400)和英语笔译(055101)学制为2.5年;

电子信息(085400)、材料与化工(085600)、资源与环境(085700)、设计(135700)、职业技术教育(045120)和机械工程(080200)学制为3年。

具体详见《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学费、学制一览表》。

四、报考条件与报名程序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开学报到日之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接收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进行。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详见《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方案》。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符合上述报考条件1-4的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其招生政策请参考教育部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有关文件以及本校相关规定。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不含推免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报考要求报名。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2.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考生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具体程序及要求详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 2号)、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以及各报考点公布的工作安排。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入学考试

(一)初试(国家统一组织)

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安排在12月25日考试的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二(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请在下载的准考证中查看。

(二)复试(学校自行组织)

1.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办法和程序在复试前将在学校研究生部主页公布并严格执行。

2.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若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专业复试。

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与初试科目不同的专业课。

4.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荣誉或奖项的产业界考生,经复试符合录取要求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六、录取与体检

(一)录取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体检

拟录取考生入学报到后统一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收费及资助

(一)收费

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学校向考入我校的全日制研究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收取学费、不统一安排住宿。具体详见《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学费、学制一览表》。

(二)资助政策

学校构建了完善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覆盖研究生培养全过程。

1.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6000元。分12个月发放,每月500元。

2.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评选,获奖者每人奖励20000元。

3.根据学校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设立了类别丰富的奖学金。

4.学校开通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按时支付学费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等措施,资助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以上奖助办法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医保,不享受奖助学金和资助政策。

八、其他

1.硕士研究生按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我校所有非全日制研究方向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请考生报考时注意选择相应的报考类别。经过初试和复试考核成绩合格被录取时,考生应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署定向就业协议,在读期间我校不提供住宿,不接受人事档案和党组织关系,不享受奖、助学金等,毕业时不纳入就业派遣。

3.定向就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一切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我校国际商务、翻译、教育硕士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5.以上招生政策若与教育部及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则按国家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并以学校研究生部网站主页公布信息为准。

九、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2044

学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

邮政编码:201209

学校主页:http://www.sspu.edu.cn

研究生部网址:http://yjs.sspu.edu.cn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

联系人:聂老师、解老师

联系电话:021-50211617、021-50216996、021-50217007

电子信箱:yjs@sspu.edu.cn

微信公众号: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研究生部,微信号:SSPU_Y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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