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10号)的有关规定,为选拔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推动学校体育运动的开展,结合上海交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2024年我校继续进行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收项目及计划
乒乓球、网球、羽毛球、足球
上海交通大学2024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总计划不超过15人,招生计划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二、报名条件
1.符合国家规定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且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
2.各项目报名要求如下:
乒乓球:一级及以上运动员考生,考生需在高中阶段(2021年9月1日至今)获得过省级中学生乒乓球比赛单项前三名、或全国中学生乒乓球锦标赛单项前六名、或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中学组单项前八名、或世界中学生乒乓球比赛单项前十六名;不接受参加过全国青年乒乓球锦标赛、全国乒乓球锦标赛预赛和决赛、全运会乒乓球比赛预赛和决赛、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中国乒乓球俱乐部甲A比赛的考生报名。
网球(不含软式网球):一级及以上运动员考生,运动员等级证书需在2021年9月1日之后获得;且在高中阶段(2021年9月1日至今)获得过各省(区、直辖市)运动会、学生运动会、青少年锦标赛、青少年排名总决赛冠军或全国青年运动会网球比赛、全国中学生网球锦标赛前三名。
羽毛球:一级及以上运动员考生,且在高中阶段(2021年9月1日至今)获得过各省(区、直辖市)羽毛球锦标赛、省运动会羽毛球单项前两名或全国中学生羽毛球锦标赛、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羽毛球单项前八名;不接受15岁(含,以出生年月日为准)以后在国家体育总局或中国羽毛球协会注册过的运动员,有国际羽联排名的运动员,以及在入学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市、俱乐部、行业体协、企业或以个人身份参加(报名)下列比赛之一的运动员报名:
(1)全国青年羽毛球锦标赛
(2)全国羽毛球锦标赛(单项、团体)
(3)全国羽毛球冠军赛(单项、团体)
(4)国际羽联、洲羽联举办的国际赛事
足球:一级及以上(11人制)运动员考生(运动员等级证书需在户籍或就读学校或毕业学校所在省市申报),且为在高中阶段(2021年9月1日至今)获得省级比赛第一名或全国比赛前八名队伍的主力队员(相关证明材料)。认可赛事:省级运动会足球项目、省级中学生足球联赛,省级中学生足球锦标赛,以及全国中学生体育协会或全国校园足球办公室举办的全国中学生足球锦标赛、全国中学生足球协会杯高中阶段比赛、全国学生运动会足球比赛“中学生男子组”、中国足协青少年足球锦标赛等同级别赛事。各类商业比赛、邀请赛不在认可范围。不接受参加过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中国足球甲级联赛、中国足球乙级联赛(包括各联赛预备队及增补运动员)的考生报名。
三、报名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按照体育总局指定的方式(详细报名信息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 (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申请我校运动队招生项目并参加对应项目专业测试。报名时间为2024年2月1日12:00至2月20日12:00。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考生所填报的运动员等级应是考生所获得的与所报考高水平运动项目一致的最高运动等级。考生须上传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 (http://ydydj.univsport.com/)打印的运动员等级证书资料扫描件。考生须将符合我校报名条件所要求的运动成绩证书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中。报名纸质材料无需邮寄。
四、选拔程序
高水平运动队的选拔应经过资格审查、体育测试、高考等程序。
1.资格审查
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上传要求的报名材料扫描件。学校将对报名考生材料进行初审并确定报名初审通过名单。
2.初审结果查询
初审结果预计于2024年2月29日公布,考生可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查询。初审通过者须于2024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缴纳考试费。
3.体育测试
体育测试按照体育总局安排参加对应项目的全国统一测试。
五、认定及公示
我校将根据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资格认定和考生体育专业测试成绩,各项目招生计划数确定上海交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专业考试合格名单,明确考生成绩排名。如遇体育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时,按照体育总局相关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同分排序。已被高校体育单招拟录取的考生,不列入合格名单。合格名单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教育部阳光平台上进行公示。
高考成绩公布后、志愿填报前,我校将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合格考生范围内,依据体育专业测试成绩和考生成绩排名,按照招生计划数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按规定公示。入围考生须在高考志愿填报阶段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我校录取至运动训练专业,考生就读我校运动训练专业。
六、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取消学籍或退学处理。
七、诚信考试
体育专业测试之前,考生应通过报名系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兴奋剂违规的考生,视为考试作弊,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如发现文化课考试或体育专业测试作弊者,取消该生在我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报名和录取资格,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兴奋剂违规的考生,视为考试作弊,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相关政策
1.高考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2.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入学后须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运动队训练和竞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否则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九、监督保障机制
本次高水平运动队选拔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学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参与。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我校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21-34206217。
十、其他
1.凡报考2024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必须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获取高考报名号。
2.若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可能影响招生考试过程的情况发生,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
十一、联系方式: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
邮政编码:200240
咨询电话:021-34200000
传 真:021-34207255
Email:zsb@sjtu.edu.cn
招生网站:http://admissions.sjtu.edu.cn
十二、本简章解释权属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