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学校依托国家财政保障、学校事业经费投入和社会力量参与,不断拓展学生资助筹资渠道和形式,形成了以“奖、贷、助、勤、补、免、减”七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助)学金、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学校特别荣誉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奖、单项奖等奖助学金,合计每年6000余万元。新生入学时可根据相关政策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