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格检查
体检时间:复试考生体检时间、要求由长沙理工大学在复试报到时予以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可在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查询)执行。
八、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档案单位政审材料确定录取名单。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录取为非定向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为鼓励一志愿报考长沙理工大学的考生,报考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一志愿上线录取考生的70%将录取为非定向(公费)硕士研究生,报考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一志愿上线录取考生的70%将录取为非定向(公费)硕士研究生。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的项目管理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非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具体含义:
非定向: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委托培养:在学期间不转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招生单位、用人单位、考生之间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前分别签定合同,毕业后回委托培养单位工作。
自筹经费:参加全国统考或联考,执行统一的录取标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由学校根据国家就业政策提出就业意见并予以推荐,学校所在省(区、市)毕业生就业部门负责派遣。
九、学习年限
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分制的基础上实行以2年为基础的2-4年弹性学制;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
十、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长沙理工大学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并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毕业生就业
委托培养硕士生到委托培养单位工作。
非定向硕士生根据社会的需求和学以致用的原则由国家推荐就业,主要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由学校按国家当年的有关分配政策提出就业意见并予以推荐,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派遣。
十二、其它注意事项
1.请密切关注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上招生工作栏的相关信息。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有关业务课考试等信息咨询,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
2.长沙理工大学教职工网报时请在“备用信息1”栏中填写“长沙理工大学职工”,长沙理工大学应届生的通讯地址应填写为“长沙理工大学XX校区XX学院XX班级XX信箱”,以便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的准确投递。长沙理工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档案和学习单位应填写为“长沙理工大学XX学院”。
3.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是包括招收推免生、非定向及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规划人数,实际招生人数则根据教育部批准的招生人数、考生生源情况综合确定。
4.学费标准:
一志愿考生:录取为非定向学术型、专业学位硕士生70%为公费,录取为自筹经费学术型、专业学位硕士生全程为12000元(每年4000元/年);
调剂考生:录取为自筹经费学术型、专业学位硕士生全程为15000元(5000元/年);
委托培养硕士生全程为21000元(工商管理(MBA)硕士生除外);
工商管理(MBA)硕士生全程为36000元(12000元/年);
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化,均执行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当年研究生学费标准。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理工大学金盆岭校区(邮编:410076)
联系部门: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5219058 82309678
传真:(0731))82309679
网址:http://www.csust.cn/pub/yjsb/zsxxw/index.html
电子信箱:yzb@csust.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