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 报考费
150 元 / 人(其中初试 120 元,复试 30 元)。
5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报考证(考生所在地高招办颁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和厦门大学颁发的专业校考准考证参加考试。
6 .专业校考考试科目及内容:
音乐表演专业校考分初试和复试,其分值各按一定比例计入总分。
参加音乐表演专业校考的考生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声乐、键盘(含钢琴)、民乐、管弦乐方向
( 1 )初试(按 20% 计入总分):含听写和乐理,考试时间 120 分钟 ( 其中,听写 30 分钟,乐理 90 分钟 ) 。
( 2 )复试(按 80% 计入总分):按报考方向演唱(奏)(自备两首曲目,从中自选或指定片段,考试时间限五分钟;伴奏自备,仅可钢琴伴奏或 CD 光盘伴奏。)。
※ 舞蹈方向
( 1 )初试(按 25% 计入总分): 含基本功;形体目测;技巧测试。
( 2 )复试(按 75% 计入总分): 含即兴表演;自选舞蹈片段(考试时间限三分钟;伴奏自备,仅可 CD 光盘伴奏。)。
※ 作曲方向
( 1 )初试:
<1> 听写和乐理(按 30% 计入总分);
<2> 和声(按 20% 计入总分)。
( 2 )复试:
<1> 旋律写作(按指定主题或音型写作,按 20% 计入总分) ;
<2> 歌曲写作(据词谱曲,按 20% 计入总分)。
<3> 面试(按 10% 计入总分):
a. 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曲目一首;
b. 民歌或地方戏曲、曲艺演唱曲目一首;
c. 视唱。
7 .厦门大学专业校考将根据教育部要求划定艺术类各专业校考合格线,合格生源与招生计划之比原则上不超过 4 : 1 。专业校考合格考生可登录厦门大学考试中心网站( http://kszx.xmu.edu.cn )自行下载校考合格证,厦门大学不再另行寄发。
注:1. 拟报考厦门大学音乐类专业的港澳台侨学生,须在厦门大学考点报名参加厦门大学自行组织的专业校考,报名、考试安排与内地考生相同(详见附件),各音乐类专业合格线与内地考生相同,合格考生方可报考厦门大学音乐类专业;
2. 拟报考厦门大学美术类专业的港澳台侨学生,须于 2011 年 3 月底前向厦门大学招生办提出书面申请,厦门大学将于 2010 年 4 月份在厦门大学另行组织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达到厦门大学要求者方可报考厦门大学美术类专业。
四、文化考试
考生均须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本省组织的高考。
五、志愿填报
1 .所有省份报考厦门大学美术类各专业的考生,如厦门大学 2011 年在当地省份有安排美术类招生计划,只需参加省专业统考,专业成绩须达到各省本科专业合格线,方可填报厦门大学美术类专业志愿。
2 .除安徽、四川、黑龙江、云南、宁夏等五个省份外,报考厦门大学音乐表演专业(含舞蹈、作曲、声乐、民乐、钢琴、管弦乐和键盘乐(钢琴除外)等六个方向)的考生,须参加厦门大学组织的专业校考并取得厦门大学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方可填报厦门大学艺术类专业志愿。若考生所在省份统一组织专业统考,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的专业统考,且成绩须达到各省本科专业合格线。
3 .报考厦门大学音乐学专业(含音乐教育方向和艺术管理方向)的考生和安徽、四川、黑龙江、云南、宁夏等五个省份报考厦门大学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只需参加省专业统考,专业成绩须达到省定本科专业合格线,方可填报厦门大学艺术类专业志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