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简章 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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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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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录取

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学院根据考生成绩,分别划定普通类和对口高职信息类的笔试成绩合格线,面试成绩的合格线,特长测试成绩合格线。

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1、普通类和对口高职录取办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

在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项都合格并且政考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体检信息,按照考生成绩总分,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由学院招生录取组提出入选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文体特长生录取办法:

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笔试成绩和特长测试成绩两项都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特长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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