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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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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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

通过学院网站在社会公布录取结果,并且直接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五条 收费

1、学费:普通专业学费6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

2、住宿费:550—750/学年

第六条 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1、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和学生困难补助。

第七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八条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芍药居甲1号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100029

咨询电话:010-84614990、010-84614991

网址:www.dky.bj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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