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爱心捐款本无可非议,但强迫捐款显然有些不妥。长垣县一些乡镇近日在组织教师为灾区进行捐款时要求按标准来进行,不捐款者还将上报教体局。教师们对此极为不满。
长垣县一位网友5月6日向本网投诉称,河南长垣县教师被迫自愿“为汶川”捐款,要求必须捐出日工资,就高不就低。据该网友解释,捐出的日工资不是平时实际领到的工资,而是按照工资表上数目进行的。所以,捐款数量为50元、30元 、20元不等,苗寨镇学校正在进行中。学校领导说不交的话将把相关教师名单交到县教体局。该网友表示,周围的乡镇学校也在捐款,但标准和要求不完全一样。
该网友还表示,以前都是自愿捐款,他们300元、200元都捐过,但这次捐款不明不白,都认为是个别领导行为,政府没有这样的要求,不知到底谁在搞鬼?
5月10日上午,记者按照网友提供的号码拨通了苗寨中学校长(女)办公室的电话,接电话的女同志向记者证实了上周教师捐款一事。但当记者问到捐款名目和具体要求时,该同志称她不是学校人员,不知道此事的具体情况,让记者等一会儿再联系。而随后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记者随后致电了长垣县教体局,该局办公室的刘主任告诉记者,教育系统最近没有组织教师捐款。不过慈善协会最近发出倡议,在四川大地震三周年来临之际,鼓励教师能奉献爱心,捐出日工资。他表示,这个活动肯定是自愿的,不可能进行强迫。
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刘主任表示,这可能是一些乡镇在传达精神时出现了差错,局里鼓励教师支持慈善工作,积极自愿参与捐款,根本不允许进行强迫。他们将马上通知各乡镇中心学校进行纠正,确保捐款工作在教师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