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2010年,本一线557,最高分622,最低分594,平均分603.5;
2009年,本一线582,最高分650,最低分618,平均分627;
2008年,本一线547,最高分618,最低分568,平均分581.9;
理科:2010年,本一线539,最高分650,最低分602,平均分616.2;
2009年,本一线569,最高分665,最低分623,平均分635;
2008年,本一线534,最高分633,最低分556,平均分595.6;
问:如果考生在被录取后,对所学专业不满意,是否可以转专业呢?
答:可以,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特长:在某一学科方面有特长的学生。例如:发表论文、著作、作品,或在省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或提供确凿证明证实申请者转到相应专业能进一步发挥其特长;
(二)健康:因为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三)自主学习:通过转专业能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成才,转专业前在本专业所修的公共基础课程以及与申请转入专业相同的课程绝大多数达到良好以上成绩。
在校一、二年级学生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提出转专业申请,由学校教务部门根据各学院接收专业学生计划,组织考核,最终确定转专业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