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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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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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院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阳江职业技术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阳江职业技术学院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专业录取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三条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专业分档考生的文化课及术科分以广东省划定的同一批次分数线为准。音乐类、美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按文化分、术科分权重各占5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四条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五条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六条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七条食品营养与检测、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园林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等专业因用人单位要求,请色盲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按照阳江市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取。语文教育、文秘、新闻采编与制作、旅游管理、市场营销专业为每生每年4500元;电子商务、会计电算化、食品营养与检测、园林技术、财务管理、数学教育、学前教育专业为每生每年5000元;商务英语、英语教育、体育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计算机网络技术、现代教育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为每生每年5500元;产品造型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美术教育、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专业为每生每年6000元。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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