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令人不快的冬日,阿加莎患流感卧床休息。她感到无聊,只好反复玩一种游戏消磨时光。她母亲进来看她,建议说:“你干吗不写小说?”
阿加莎说:“我恐怕不行。”
她母亲反驳说:“你还没有试过,怎么知道自己不行?”
她母亲说完,像往常一样出去了,五分钟后,手里拿着一个练习薄走进来:“本子开头几页记着要洗衣服的清单,后面还没有使用过,你现在可以用它来写你的小说了。”
在母亲的督促下,阿加莎开始在练习薄上写她的小说。
她的第一篇小说叫《丽人之屋》,接着又写了几个短篇。把稿子投出去,所有的稿子都退回来了,里面照例附着一张字条:“很抱歉……”
母亲建议她去请教当时已有一定名气的作家伊登•菲利波茨,后者认为她写作中透出某些灵秀之气,对话写得好,但还不够自然,作品中道德说教的成分也太多,并鼓励她继续写作。1914年圣诞节前夕,阿加莎结了婚。丈夫叫阿尔奇•克里斯蒂,是皇家空军上校,他的现实与阿加莎的浪漫恰成对照。当时,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阿尔奇上了前线,阿加莎则参加了志愿救护队,在托尔奎红十字会医院的医房工作。药房工作有时忙碌有时闲暇,但不论干什么,都不能离开药房。阿加莎闲着无事的时候,便开始构思一部以投毒为题材的侦探小说《斯蒂尔庄园奇案》。在这部小说中,首次出现了著名的大侦探埃居尔•波洛。为了塑造这个人物,阿加莎颇费了一番心思。开始,她想把他写成一个青年学生,一个科学家,但都不满意。后来,她想起自己教区侨居的一些比利时难民,思路豁然开朗,“为什么不让一个比利时人来作书中的侦探呢?移民中各式人物都有,为什么不可以是一个已退休的警官?”波洛的形象就这样形成了:他是一个矮个子老头,秃顶,然而精明干练、思路清晰、善于推理。波洛这个大侦探的形象,在她以后的小说中出尽了风头。不过,这是后话。
阿加莎将小说写成,觉得全书无可改动时,就寄往一家出版社。但不久即收到退稿。退稿没有附加任何说明,稿子整整齐齐,一点皱褶都没有,显然没有人翻读过。她将稿子重新包好,又寄往一家出版社。这次,稿子在出版商那呆了大约六个月,又被退回了。她试着又投了两个出版社,结果一样。后来,她看到出版商博得利•黑德和约翰•莱恩新近出了两部侦探小说,觉得不妨试一试,便将书稿寄了去,不再管它。战争结束后,她和自己的丈夫住在一起,生了一个孩子,有了自己的居所,过上了甜蜜的生活。她对那包手稿所抱的希望和对写作的兴趣已经很淡漠了,也就在这时,出版商约翰•莱恩突然来了一封信,约她去谈谈。
约翰•莱恩的信迟来了两年多,但阿加莎还是去了。
约翰和她说起稿子:一些读了这部手稿的人认为还可以,也许能卖得出去,只是有些地方需要修改。比如最后一章中描写法庭的部分,与实际法庭相差太远,这会闹出笑话。他问她能否用其他形式收束小说,不然,就得找一位通晓法律的人协助修改。接着,他又谈起稿酬,出版社为一位无名作者出版作品,是要冒很大风险的。最后,他从抽屉里取出一份合同,要她签字。合同规定:《斯蒂尔庄园疑案》出售两千本以上,才给作者一小笔稿酬;出版商拥有长篇连载和改编剧本的一半版权;作者以后的五部小说,只许寄该公司出版,并且稿酬只比第一部高一点……几乎像所有的文学新手一样,阿加莎认为只要能出书就行,没有考虑合同的内容是否合理,便欣然在合同上签了字。
1920年,《斯蒂尔庄园疑案》出版了,这部小说竟卖出去两千册。这对于一个默默无闻的作者,已很不错了。阿加莎受到鼓舞,也为了偿还出版商“五部作品”的债务,便一部一部写下去。
1926年,阿加莎发表了第七部侦探小说《罗杰•阿克洛埃德谋杀案》,受到读者热烈欢迎,一举成名。从此,她的作品一直畅销,出版社争着出版,报刊抢着连载。但一直到1930年,无论在内心还是在行动上,她都没有把自己当一个专业作家。她有自己的丈夫、女儿,有自己的家庭。她以家庭主妇自居,至于写作,不过是她的副产品。每当需要填什么表格时,她总是在职业一栏自豪地填上“已婚妇女”几个字。
然而,正当阿加莎沉浸在家庭幸福之中时,丈夫却宣布要和她离婚。他爱上了别人。这对阿加莎是一个晴天霹雳。她一向信任丈夫,把他理想化,以至于未觉察他的感情变化。她拖了一段时间,希望丈夫回心转意,但阿尔奇决意离开,两人终于在1928年分手。
现实把柔情蜜意击了个粉碎,阿加莎除了自暴自弃,就是自强自立。如果选择前者,阿加莎这个名字便从世界文学史上消失了。幸亏她选择了后者,决心依靠自己手中的笔来谋生。
为了逃避记者和那些爱刺探别人隐私的人的纠缠,她开始在世界各地旅行。她乘坐过各种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马车,甚至于毛驴。旅行中的异域风光异国风情,使她逐渐从不幸中摆脱出来,也为她的文学创作提供了大量素材和背景资料。她侦探小说的不少情节,就发生在旅途中。她以平均每年一至两本的速度发表着作品。她的写作习惯,是典型的女性式的。她没有专用的写作室,其工作的全部设施只是一张结实的桌子和一台打字机。她不习惯于整日整夜地冥思苦想,而是让创作灵感自然而然地来临。当她沿着大街散步,或浏览某家商店,突然冒出一个构思,她就紧紧抓住这一构思,加以发展、充实。她手头总是有半打练习薄,随时把想到的情节或遇到的资料记下来。她总是在有了腹稿时才动笔。开始几周,往往艰难。她独处一室,口咬铅笔,盯着稿纸,或踱来踱去,感到无从下笔。但思路一旦打开,便不停地写下去,作品往往一气呵成。
阿加莎的创作态度比较严肃,作品的思想性不是很深刻,但她从不以不健康的东西取胜。她的侦探作品,结构严谨,情节曲折生动,布局有条不紊,悬念层出不穷,人物形象也比较鲜明。她的主要作品有侦探小说《东方快车上的谋杀案》《云中奇案》《牧师家的谋杀案》《高尔夫球场谋杀案》《阳光下的罪恶》《斜屋》《去法兰克福的旅客》《命运之门》,侦探剧本《十个小黑鬼》《捕鼠机》《起诉的证人》等,此外,她还写了一些纯文学作品,如小说《巨人的面包》《未完成的肖像》。她一生以侦探小说著名,其侦探剧本也多由小说改编而成。侦探小说这种文学样式,自1841年爱伦•坡首创第一篇《矛格街凶杀案》,后经柯林斯的《月亮宝石》到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再到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创作,西方传统侦探小说发展到鼎盛的“黄金时代”,而阿加莎•克里斯蒂,则成了侦探小说的集大成者。从阿加莎的经历我们可以看到,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难形成某一方面的文学才华,但这种才华,也极易被现实生活“吞噬”,如果我们充分重视自己的才华,并在创作实践中加以发扬光大,完全可以取得某一方面的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