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2011年在职MPA招生简章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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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2011年在职MPA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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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报名

2011年7月1日至14日期间,报名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统一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提交考试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采用护照证件照片标准,具体要求见附件1)。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凭此表现场确认。

所有报名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考试报名无效。

(二)现场确认

2011年7月15日至18日期间,已经网报的考生持规定的身份证件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网上报名成功后得到的具体地点信息提示)校验身份证件,审查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缴纳考试报名费。

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供本人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同时需提供复印件各1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本人在现场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须由考生本人负责,一律不得更改。(具体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见附件2)。

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1、报名证件要求与预报名

根据学位办[2011]28号文件,参加此项考试的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规定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人员规定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和外籍护照。

根据《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务院、中央军委第510号令,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从事有关社会活动,需要证明公民身份的,凭居民身份证证明"。因此,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报名参加此项考试,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否则不予报名。

在报名期间无法出具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报名考生,可采用预报名方式用现有身份证件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缴费,但考生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于2011年10月10日前取得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届时不能兑现承诺者,预报名无效,不能下载准考证,不许其入场考试,所交报名费不予退还。

2、资格审查表

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交我校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要求在我校研究生处主页查询)。

五、联系方式及咨询电话

●西北大学研究生处专业学位科

联系电话:029-88308345

传    真:029-88308345

现场报名电话:029-88302203

通讯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学府大道1号西北大学研究生处

邮政编码:710127

●西北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

联系电话:029-88303738  13809192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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