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不退报名考试费。
五、初试考试时间及科目:
1、初试时间:2011年10月29日、30日
2、初试科目:①综合知识;②英语;③公共管理基础
六、复试
考生可于2011年12月底(具体时间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是否进入《复试名单》,进入《复试名单》者自行从网上下载《复试通知》。
复试科目:政治理论、综合素质及外语面试
复试时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七、录取
根据我校确定的录取标准,在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择优录取。按照学校规定,被录取的考生及考生单位须同我校签订协议书并按规定交纳学费。
八、学习方式及年限
1、学习方式:非全日制在职攻读。
2、学习年限:实行弹性学制2-4年,一般为2年。
九、培养方式及培养费用
培养方式:参照2011级MPA专业学位培养方案执行。
培养费用:总计3.5万元。
学习期间不转档案、人事、工资、户口关系,学校不提供住宿。
十、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被授予硕士学位。
十一、全国联考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版)
除考试大纲外,我校不以其他形式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十二、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公共管理学院网址:http://www.mparuc.edu.cn/(请关注“人大MPA”栏目)
公共管理学院电子邮箱(E-mail):mpazhaosheng@mparuc.edu.cn
联系人:陈奕欣老师 电话:010-62513886
十三、其他项目
兼报在职(单证)MPA和全日制(双证)MPA两个项目的考生,如已被单证项目录取,则不再参加双证项目的录取。
欢迎考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硕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