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准考证发放
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5、资格审查
各位考生报名前务必按照报考条件认真自审报考资格,我校资格审查工作将在复试时进行,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不准参加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资格审查表(系统自动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如果没有不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特别注意:
(1)考生须登录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和河南省学位办网站(http://xwb.haedu.gov.cn)浏览更多相关信息。
(2)所有报名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考试报名无效。
(3)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供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审验,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如出现报名信息不准确等后果均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
全国联考时间为2011年10月29日—30日。详细的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复试和录取
复试和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初试成绩、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与专业综合复试成绩),择优录取,春季入学。
五、培养方式及费用
对合格考生以委托培养方式录取,培养费为教育硕士每生15000元、法律硕士每生24000元、公共管理硕士每生30000元、工商管理硕士每生30000元(含课程、论文指导和答辩费,不含教材费及其它费用)。
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是我校研究生教育的一部分,学习期限为2.5—3年,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分段集中授课与指导阅读、研究相结合,具体安排由相关院系确定。学员在读期间,一切关系均在原单位,由原单位负责其所有待遇。
六、学位授予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对课程考试合格和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相应学科的硕士学位。
办公地点:河南大学研究生楼三楼办公区
通讯地址:河南开封市明伦街85号河南大学研招办
邮政编码:475001
咨询电话:0378-2869091(工作日每周二上午8:30—11:30咨询)
联系人:申淑丽高冬东
2011年全国联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 时间 学位名称 |
10月29日 8:30-11:30 |
10月29日 14:30-17:00 |
10月30日 8:30-11:30 |
10月30日 14:30-17:30 |
| 法律硕士 | 专业综合 | 英 | ||
| 教育硕士 | 教育学 | 英、英二 | 心理学 | 专业基础课▲ |
| 工商管理硕士 | 综合能力 | 英 | ||
| 公共管理硕士 | 综合知识 | 英 | 公共管理基础 |
带▲号的科目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阅卷。考试与全国联考科目同时进行,由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