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2011年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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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2011年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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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宽阔的发展平台:深圳大学法律硕士学位的学习为您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平台,您定将在这里结交到学术和事业提升的良师益友。

(六)法律硕士(J.M)专业课程设置

总学分72学分:其中学位课22学分,必修课22学分,选修课8学分,学位论文20学分。学位课总分不得低于21学分且平均分数达到72分以上方可申请硕士学位,必修课是必须学习的课程,选修课为自由选择学习的课程。

(七)报名程序: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

1、考生请于2011年7月1-14日通过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准确信息,并牢记网报编号。

2、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1年7月15-18日持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护照)、在网上报名获得的网报编号到指定的深圳大学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具体地点和流程会于6月底在研究生院主页公布。

(八)资格审查

初试成绩达到深圳大学录取分数线要求考生,将在复试前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时,考生将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资格审查表、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并交深圳大学法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不予录取。责任考生自负。

深圳大学法学院咨询电话:  0755-26535091    陆老师   郑老师

办公地点:文科楼2323-1法硕教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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