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2011年在职教育硕士招生简章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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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师范大学2011年在职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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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及招生对象

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考试科目及招生专业

1、考试科目:教育学、心理学、英语(英语专业考英语二)、专业课、政治。
①全国联考科目:教育学、心理学、英语(或英语二);
②专业课: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考试与全国联考同时进行;
③政治理论:由我校在复试时进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今年我校共有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英语、体育、思政、语文、历史、美术、音乐)、现代教育技术等13个专业领域招收教育硕士,招生计划200人。

三、报名、考试及资格审查

1、报名形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2011年7月1日至14日期间,报名考生登录学位网“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统一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chinadegrees.cn)填写、提交考试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该电子照片将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上使用)。

(2)现场确认:2011年7月15日至18日期间,已经报名的考生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网上报名成功后得到的具体地点信息提示)校验第二代身份证件,缴纳考试报名费,签字确认考试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只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

2、资格审查:在考生自查基础上,由我校进行。届时考生须将“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交我校研究生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3、全国联考时间:2011年10月29日、30日。

4、复试安排:请考生在10月初到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www.htu.cn/yjsxy/)

查询。

四、录取及收费

录取分数线在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由我校自行划定,届时将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结合考生的工作业绩,择优录取。

我校教育硕士合计收费15000元/人(含课程学习、论文申请费)。

五、学习年限及培养方式

学习年限自入学至获得硕士学位3年;采用“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培养,学位论文结合工作实际不脱产完成。修完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国务院学位办授权由我校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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