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约在12月上旬),通过学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交学校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而未被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考试时间地点
全国联考时间:2011年10月29日、30日,考生入场考试时将核验准考证、身份证件。
全国联考地点:在准考证上通知,2011年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七、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考试科目:资格考试(英文名称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
考试方式:全国联考, GCT考试的命题及阅卷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中心统一组织全国联考,考生当年只可选择1个单位报考。GCT考试成绩当年有效。GCT考试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数学基础、逻辑推理、外国语(语种为英语、俄语、德语和日语)运用能力测试, 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第二阶段,我校组织专业课考试(2012年1月上旬结束)。 达到我校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到相关学院参加专业课考试。
陕西省以外地区报考我校的考生,已参加了全国联考,现参加专业课考试者,同时收取专业课考试费80元,用于专业课的命题、制题、传递试题、阅卷等。请参加专业课考试的考生于12月底前将考试费交到校计财处。
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所有考生需填写《2011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第二阶段登记表》。考生的《第二阶段登记表》连同第二阶段的考试资料(包括笔试试卷、面试记录等)一并存档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