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11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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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11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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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全国联考的时间为2011年10月29日、30日,考生应在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考试。

(三)联考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版)。

七、录取工作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分数线由我院自行划定。我院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择优录取。

八、培养要求

结合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土专业学位的特点,比照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培养,课程成绩合格者方取得相应学分。学习期限3年,课程学习时间2年,每学年在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集中脱产学习2—3月。

九、学位授予

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成绩合格,可获得我院颁发的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结业证书。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可按规定授予硕士学位。

十、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培养费共计35000元人民币。

(二)集中学习期间住宿费等须按学院规定另行交纳。

(三)费用须在报到注册时一次交清。

十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研究生处

邮政编码:110854

联系电话:024-86982265、86982252

学校代码:10175

电子信箱:yjsc@ccpc.edu.cn

网    址:http://www.ccp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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