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考区2011年在职硕士全国联考报名通知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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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考区2011年在职硕士全国联考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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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现场确认点在现场确认环节中,须使用经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核准的系列智能接口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对考生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鉴别,联机阅读与核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内个人信息资料,进行“人证同一性”认定,采集其电子照片,严防替考发生。对于个别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内信息不能正常读取的考生,可采用预报名方式处理。

四、其他事宜

(一)2011年全国联考各科目考试成绩一年有效。

(二)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禁举办考研(微博)辅导班的通知》(教学厅〔2004〕15号)要求,除考试大纲外,招生单位不得以其他形式划定考试范围,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招生单位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考研辅导活动(包括社会上的考研辅导活动)。

(三)按照学位办[2011] 28号文件精神,对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由招生单位在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和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成绩合格考生的《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6,考生和招生单位可于成绩下达后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由招生单位审查、存档。因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而未被招生单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对报考教育硕士、军事硕士专业学位和报考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者,招生单位须在考试前尽早通知考生应试专业课名称及专业课命题、制卷、阅卷费的收取方式等。对报考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体育硕士、艺术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和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招生单位还须通知考生专业考试和(或)相关测试的时间和地点。

(五)为保证全国联考报名现场确认工作顺利进行,各相关招生单位还须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相应硬件设备的准备和调试工作,及时下载2011版现场确认和准考证编制软件(6月30日后可登录考试管理系统下载)并做好测试。

2.提前下载、印制2011版《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见附件7),现场确认时发给每一位考生。

3.各招生单位应于7月20日前将本单位《考生基本信息数据库和图像信息数据库光盘》(一式两份)送交省学位中心。各单位在送交上述材料前应仔细核查,保证各项内容准确无误。

(六)各招生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本校2011年全国联考(含全部学位类别)工作,负责与学位中心、省学位中心联系以及专业基础课试卷的命题、传递等工作。请于6月3日前登录考试管理系统填写并上传“招生单位全国联考负责人简况表”(见附件8)。随后,学位中心将各招生单位考试报名数据库、专业基础课试卷命题及传递、考试成绩数据库等通知下发相应负责人。

(七)有关学位的专业基础课(附件1中带▲号的科目)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阅卷,考试与全国联考科目同时进行,相关试卷的统一格式及传递程序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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