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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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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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或公共管理硕士的人员,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三年或三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或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无英语和论文要求);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两年或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7.报考单独考试研究生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报考国际贸易学单独考试的人员,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四、报名与考试

1.报名

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5日-29日(预报名阶段,报名数据同样有效,正式报名阶段无须再次报名)和2011年10月10日-31日9:00-22:00。

(2)现场确认:时间为2011年11月10日-14日。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指定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缴纳报考费并现场照相。

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进行现场确认,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其中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和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进行现场确认。

2.考试

(1)初试:时间为2012年1月7日-8日(详见准考证通知),除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外,其他科目由我校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地点为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或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复试:约在2012年的4月上旬进行,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一般为考生专业知识、外语及综合能力,复试方式为面试与笔试相结合或面试。各专业复试的方式和科目将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部主页公布并在复试通知中注明,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五、资格审查与体检

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复试时应按我校规定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我校复试通知。

六、录取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 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录取名单须经学校审议,北京市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其他

1.我校自2011年起实行培养机制改革,具体改革内容可适时登陆我校研究生部主页查询。

2.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培养改革措施:

学院正在探讨从2012年开始在西方经济学专业试点开展硕博连读项目,硕博连读项目定位于培养学术研究型人才,具体改革措施待学院进一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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