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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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高校之窗

请考生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现场确认:11月10日至14日,具体安排请详见各报名点通知。考生参加现场确认时须出示身份证件和学历证件(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本人的学生证;在职及其他人员持毕业证书原件),凭网上报名号到网报时选择的报名点交费照相,确认网上报名有效。

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缺一不可,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现场确认者报名无效。

现场确认地点:

(1)武汉市及周边地区(孝感、咸宁等地)考生到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武昌区招考办、洪山区招考办、江岸区招考办、湖北工业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武汉纺织大学 6 个社会报考点报名;

(2)省内考生可就近到长江大学、三峡大学、襄樊市教育考试院、十堰市招生考试院、恩施州招生考试办公室、黄冈师范学院和黄石市教育考试院 7 个省内报考点报名;

(3)外省考生可到本省指定的报考点报名。

具体报名事宜以教育部正式公布文件为准。

(三)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 初试:

(1)初试时间为 2012 年 1 月7日至8日。

(2)初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 100 分)、外国语( 100 分,不含听力)和两门专业课(各 150 分),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

2. 复试:

(1)复试时间:2012 年 4 月中旬,复试具体时间和内容、形式以学校研究生处网站的通知为准。

(2)复试内容: ①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 ② 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主干课程;③其他需要学校考查的内容。

(四)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1.复试成绩与初试总成绩各占50%作为入学考试总成绩;

2.入学考试总成绩综合排名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复试成绩合格,优先录取,并保证专业;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5.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研究生教育激励机制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后学费和住宿费全免,并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联合、委托培养研究生按自筹经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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