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美术学院2012年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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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美术学院2012年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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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录取

(一)我院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衡量。初试文化课、专业课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统一分数线,复试成绩合格,并根据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及招生规模择优录取。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新生入学后由我院进行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健康状况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如有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

(二)报考定向、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录取前我院将与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订协议,学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根据国家建设的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其就业去向。由学校及所在省(区、市)毕业生调配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七、招生规模

2012年我院预计招收学术型研究生162名,其中艺术学理论(专业代码:1301)预计招生32名,美术学(专业代码:1304)预计招生65人,设计学(专业代码:1305)预计招生65人。最后招生名额以国家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为准,我校保留根据上线考生数和正式计划数对各专业招生数进行调整的权力。

八、学费及住宿费

(一)定向、非定向学生的学费,按国家当年有关规定办理。

(二)委托培养生、自筹经费学生的学费为每人每年18000元(理论研究方向为每人每年15000元)。学费按学年收取,于每学年开学前缴纳。

(三)在我院住宿者须按管理规定缴纳住宿费:1200元/年。

九、其它

(一)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总体布署,我院自2010年始招收“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招生信息详见《2012年攻读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需了解最新信息及详细情况请登录广州美术学院网站。

广州美术学院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7号

邮    编:510260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20-84019197

网    址:http://yjs.gzarts.edu.cn

附:

一、艺术学理论(1301)初试参考书目

1、《中国美术简史》             中央美术学院编

2、《艺术发展史》               贡布里希、范景中译     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

3、《艺术概论》第二版           郑锦扬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二、艺术学(1301)各研究方向复试参考书目

1、艺术考古方向

(1)《中国史纲要》               翦伯赞

(2)《中国画学全史》             郑午昌

(3)《中国美术通史》             王伯敏编

2、书法历史与理论方向

(1)《文字学概要》               裘锡圭

(2)《中国书法史》七卷本         江苏教育出版社

3、现当代艺术研究方向

(1)《新中国美术》             邹跃进     湖南美术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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