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试形式笔试与口试相结合。
4、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复试时还须加试二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科目、时间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5、复试时间为2012年4月中旬。复试通知详细内容请登陆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网(http://www.xjufe.edu.cn/yjsc),不再寄发书面通知。
6、复试阶段进行报考资格的审查和体检,凡不符合要求者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录取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已有学习或工作业绩、身体状况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
拟录取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须按有关通知寄送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不能按时寄送者将纳入委托培养类别。凡属委托培养考生(即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工作单位)正式录取前,考生本人、其人事档案所在单位需与学校签定委托培养协议书,并按协议缴纳三年培养费。
应届毕业生若未能如期获得毕业证书,将取消录取资格。
九、学制、修读年限
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修读年限最长为4年。
2、专业学位硕士:采取弹性学制,上课方式为双休日或集中面授。修满45学分(3-5年),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授予专业硕士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毕业时英语不要求过级。
十、 其它
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其学籍。
有关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的规章制度、收费标准等信息,可在新疆财经大学网站查阅。
有关招生信息、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均请留意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网站。
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招生主页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
如本简章与教育部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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